【慢性分手】

 

 

 

 

交往一年半,發現彼此個性真的很不合。

她曾努力想要調整自己的步伐,盡量配合對方的節奏,但結果是把自己弄得很不快樂。


她終於說:「我們分手吧!」「我們之間沒有非得決裂不可的理由。」

他納悶的說,「也許冷靜幾天以後,妳不會再執意要分手。」聽他所說,也不是沒有道理。

他們之間,既沒有第三者,也沒有誰出軌、誰背叛這些庸俗不堪的情節,純粹只是個性不合導致的溝通問題而已。

似乎也沒有必要一定要在這個時候一翻兩瞪眼。


很快的,他們又回到攤牌前的關係裡。

約會次數少一點,自然吵架的機會也相對減少。

曾經有一度,她以為彼此間的問題真的改善了。

直到他又犯了一個她認為不可饒恕的大錯,而他依然覺得這沒什麼好生氣的,才又讓兩個人的僵局重現。

 

 


植物人甦醒的機率,可能比愛情復活還要多


吵吵鬧鬧、分分合合,很多戀人都有過像他們這樣的經驗。

讓感情茍延殘喘拖了一段時間之後,走不下去、也回不了頭,彷彿雙方都在耗著,看看誰還有餘力找到新歡以後才能做個了結。

一時之間畫不下句點的愛情,雙方所眷戀、執著的,並不見得是復合的時候有多麼好,而是分手了以後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就算承認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吧!

 兩個缺乏積極行動的懶人,都願意守著愛情的屍骨,只要它還沒有發臭,就不由自主地頻頻回頭,但願它能突然復活。


這樣的感情,能拖多久?

老實說,很難講。在我觀察的許多個案裡,很多情侶分分合合次數多到自己沒有感覺,把愛情弄得像植物人一樣,癱在那裡。

撐了幾個月、或拖過許多年,都有可能。

可惜的是,植物人甦醒的機會,可能比愛情復活還要多。

缺乏實際治療行動的愛情,即使拖得再久,都會有終告不治的一天。

 

 


固然,「看不出我們之間有什麼非得決裂不可的理由。」

但若雙方也都找不到繼續耗下去的必要性,為什麼不讓沒有生命的愛情「安樂死」呢?


死拖活賴的戀人們通常抱持下列三大類型的理由:


一、我們應該給彼此最後一個機會,看看能不能改善。
事實上,非不能也,而是不為也。


二、就算要分手,我們至少應該把話說清楚。
於是,在議論誰是誰非的過程中,愈來愈混淆。
話,說不清楚; 人,也分不了手!


三、畢竟曾經那麼要好過,我不想傷害對方。
在真實的人生裡,沒有所謂的「快樂分手不傷心」這一回事。
既然不想造成彼此的傷害,就一拖再拖吧!

 

 


渴望由上帝宣告不治,假裝愛情不是斷送在自己手裡


我把這種現象稱之為:「慢性分手!」

其實雙方都知道這份感情回春乏術,卻在分分合合之間浪擲青春。

表面上,好像是在等待奇蹟出現;但多半是等感情自然死亡,渴望由上帝宣告不治,不是斷送在自己手裡。


離開一段體質不健康的愛情,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難。

重點是你必須做好分手的準備,並有所行動。

如果不想讓青春耗費在慢性分手中,我的建議是:


一、轉移生活重心。
學點語文或技藝,把時間花在愛情以外的地方,讓自己有些小小的成就感,建立另一種自信心,可以幫助你離開奄奄一息的愛情。


二、換個生活環境。
換電話、搬家、轉學、換工作,這些決定都有助於你揮別過去,但這些行動的成本比較高。
如果可能的話,一個人出去自助旅行一段時間,可以得到類似的效果。 


三、重組生活結構。
改變時間分配、或優先順序、讓家人、朋友的比重提高,盡量壓縮愛情的空間,藉由呼吸更多自由的新鮮空氣,可以早日脫離愛情瀕臨死亡前的烏煙瘴氣!

 

 


有人想過嗎 有的人就是無法愛自己 需要人的愛

他把自己的心掏空 填滿了妳的愛 讓妳的愛滿溢

結果換來的是 妳夠愛自己了 並不想分出妳的愛 選擇了最殘忍的慈悲

兩個相同需要愛的人 做法卻不相同

或許 人真的很自私 為了讓自己開心 就算傷害到別人也無所謂 別人的痛苦也能淡忘

但是我還是做不到 我無法看到自己所愛的人痛苦 傷心

 

曾經受過傷痛的人 如今變成劊子手 再次傷害別人


生旅途上 情路最難走 若無相依伴 蜿轉峰迴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abyhouseyum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